鄂伦春族
来源:这里是草原
日期:2022-02-04
鄂伦春人是足智多谋的猎手,在长期的狩猎生活中,总结出许多猎取动物的方法,最常使用的狩猎方法有寻觅法、跟踪法、瞭望法、堵截法、蹲守碱场法、蹲伏泡泽法、掏洞法、诱叫法、遛河法、窖鹿法等。
鄂伦春族的先民一直在莽莽林海中过着游猎生活,其传统文化与游猎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十七世纪中叶以前,鄂伦春人狩猎的主要工具是弓箭、扎枪、驯鹿和猎犬,迁到黑龙江以南以后,猎马取代驯鹿。18世纪中叶,鄂伦春人已经开始使用火枪,但并未马上废弃弓箭,弓箭与火枪并用。鄂伦春人最早使用的是火绳枪、火镰枪和炮子枪等三种火枪。从19世纪末开始,陆续使用过各种步枪。由于地理环境的影响,鄂伦春人南迁后逐渐淘汰了驯鹿,改用猎马。在长期的野外饲养和狩猎训练的基础上,鄂伦春人培育了体型矮小、行动敏捷,速度、耐力俱佳而又善于在深山密林中穿行奔跑的鄂伦春马,成为狩猎的得力助手和运载工具。除此之外,鄂伦春猎人还使用地箭、猎刀、铁夹、桦皮船、滑雪板等作为狩猎工具。
鄂伦春人有4个狩猎期:2-3月份是鹿胎期;6-7月份是鹿茸、犴茸期;9月至落雪前是鹿尾期;落雪后的冬季是打皮子期或打肉期。这些时段统称为“红围期”,即狩猎的黄金期。
狍子、马鹿、驼鹿、梅花鹿、獐子、野猪等食草动物是猎人们经常猎取的对象,也是他们过去衣食所需的主要来源。食肉类的虎、熊、豹等猛兽,细毛类的貂、猞猁、水獭、灰鼠、貉、黄鼬、野兔、赤狐等,飞禽类的野鸡、树鸡、飞龙、天鹅、大雁、野鸭等,均是鄂伦春猎人的猎取对象。
历史上的鄂伦春人是足智多谋的猎手,在长期的狩猎生活中,总结出许多猎取动物的方法,最常使用的狩猎方法有寻觅法、跟踪法、瞭望法、堵截法、蹲守碱场法、蹲伏泡泽法、掏洞法、诱叫法、遛河法、窖鹿法等。
鄂伦春人在狩猎的间歇捕鱼。春天,鱼群从黑龙江逆流而上,进入大小支流,鄂伦春人用网和叉捕捉哲罗、细鳞等大鱼;夏季是垂钓的最好季节;秋天,各种鱼类顺流游回大河大江过冬,是挡梁子的最好季节,既可以捕到下水的鱼,也可以捕到上水的大马哈鱼;冬季,在冰面上搭盖窝棚凿冰洞叉鱼,也可在冰洞下穿网捕鱼。
鄂伦春妇女在春、夏、秋三季进行采集生产。春季采集野菜,秋季采、挖野果和块根植物等,而夏季主要采集蘑菇、木耳等菌类植物。夏季也是捡拾鸟蛋的季节。
历史上,鄂伦春人的房屋主要有“斜仁柱”、产房、土窖子、木刻楞房、桦皮棚(林盘)、布棚(麦汗)、高脚仓库(奥伦)等。“斜仁柱”是鄂伦春族游猎时最主要的住房,呈圆锥形。骨架用长若干米的主杆、带杈的树干和20多根“斜仁”(树干)搭成,其覆盖物有冬季用的狍皮围子,需用60余张狍皮缝制,也用桦树皮、芦苇帘和布围子。“斜仁柱”正对门的铺位叫“玛路”,是供神的地方,只许男性客人和男主人坐卧。儿子、儿媳住左侧铺位,父母住右侧铺位。中间有火塘,上吊一铁锅,也有用三角架支锅的。“奥伦”是一种搭盖在森林中的高脚仓房,存放暂时不用的衣着、肉干、干菜、粮食等。
鄂伦春人传统的交通工具主要有驯鹿、马、桦皮船、兽皮船、木筏、滑雪板和雪橇等。驯鹿是在南迁以前普遍使用的,南迁以后逐步被马所代替。鄂伦春人使用过以马皮、犴皮或鹿皮为底的船。
过去,鄂伦春人的饮食以兽肉为主,鱼、野菜为辅,后来传入了米面。鄂伦春人喜欢食用狍子、鹿、犴、野猪、熊肉,同时也食用小动物和飞禽肉。做法主要有煮手把肉、烤肉、烧肉、炖肉汤、晒肉干、杂花菜、灌血清、骨髓油、生狍肝和腰子等。米面食主要有面片、油面片、烙面饼、烧面、面汤、油炒面、肉粥、稠李子粥、黏饭等。鄂伦春语称油面片为“图胡烈”,将擀好的面一片片揪进滚开的白水里,捞出后拌熟肉片、食盐、野韭菜花等佐料,倒入加热的野猪油或熊油,拌匀后食用。稠李子粥是鄂伦春族一种特殊的吃法,将稠李子放入粥中煮,爆开呈粉红色即可食用,色艳味美。
鄂伦春族喜喝五味子汤和桦树汁。每年春季的五六月份,在桦树根部砍一个小口,桦树汁便会涌出,清澈透明,甘甜可口。鄂伦春人还喝一种称作“弟尔古色”的桦树浆,将桦树的外皮剥掉,用猎刀在树干上轻轻刮下乳白色的粘稠状树液,其味甘甜清爽。
过去,鄂伦春人穿的衣服主要是用狍皮缝制的,也用鹿皮和小犴皮。男皮袍有长袍和短袍两种。男皮袍的襟边、袖口均镶有黑色薄皮云字边,为了便于骑马,前后左右开衩。短皮袍在狩猎时穿用。女皮袍的样式与男皮袍大致相同,但前后不开衩,襟边、袖口等处镶有精美的薄皮云字边,前襟、袖口、双肩等处均绣有各种纹饰。老年人穿的皮袍,只镶边不绣花,着色较淡。皮袍的钮扣过去用兽骨或硬木做成,后来也用铜钮扣。过去腰带用鹿犴皮制作,后来年轻妇女多扎黄、紫、蓝色的布腰带,而老年妇女一般扎素色的腰带。传统的皮裤较短,只及膝,还需穿套裤,用狍皮或鹿皮制作,上边钉的皮绳系在裤腰带上,下面钉的皮绳系在鞋靿上。妇女穿的皮裤裤腰两侧开衩,裤腿及裤口处均镶有各种云字纹饰。
到了近代,各种布匹、绸缎传入鄂伦春地区,夏季男女都穿一种叫“查姆查”的布长衫。男人还穿马褂、坎肩和布小褂。冬季,男人戴一种用完整的狍头皮缝制的帽子,保留狍耳、眼、鼻,有的甚至将两个角保留下来。妇女们戴猞猁皮帽子,或吊有皮毛、绣有纹饰的毡帽。夏季,男人戴一种用布做的尖顶的“巴里”帽。女人夏季戴一种叫“奇哈布屯”的头饰。冬季穿的鞋有用狍腿皮做靿、狍脖子皮做靿底的半高皮靴。手套有“考胡路”、“瓦日格”和 “沙日巴黑” 3种,都是用狍皮制作的。
鄂伦春族用狍皮缝制一种叫“纳纳乌拉”的皮被。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另一种是用冬季猎到的狍皮缝制的睡袋,做双人睡袋需用8张袍皮,单人用6张狍皮。在野外狩猎时,猎人在冰天雪地里就宿于这种睡袋中。褥子有狍腿皮、狍皮、熊皮3种。
鄂伦春人传统手工业有桦皮制品、制革、皮制品、毛织品、木制品、骨制品、铁制品、铅制品等。鄂伦春人在每年的6-7月剥取桦树皮,经加工后可以制作种类繁多的器物,从日常生活用的碗、盆、桶、箱、篓、帽盒、针线盒、烟盒,到生产用的“古约文”(拾果具)、桦皮船、狍哨以及覆盖“斜仁柱”的“铁克沙”。桦树皮制品适应了鄂伦春人游猎生活的特点。鄂伦春人的皮制品大多用狍皮,其次为鹿、犴皮,其他兽皮则较少。
鄂伦春族的刺绣有直绣和缝绣两种。直绣是在衣物上用线绣成相应的图案;而缝绣是把兽皮、布剪成各种图案,缝合在衣服和鞋帽上。刺绣的图案主要有团花、几何纹、波浪纹、独立花纹、角隅纹和萨满服上的树木、动物、人物等。
剪皮是鄂伦春族妇女创造的一种十分独特的艺术形式。它利用桦树皮和兽皮剪制成人物、动物等形象,作为儿童的玩具;为了使皮袍、帽子、口袋、手套的口沿、四角美观、耐用,还剪制一些图案,用狍筋、鹿筋线缝上,成为一种艺术装饰品。神话故事、人物形象、动物形象、装饰图案等是剪皮艺术的题材。剪皮艺术反映了鄂伦春族在游猎生活中形成的审美观和对美的追求。
鄂伦春人还用马鬃、马尾、犴毛、熊毛等编织生活用品。鄂伦春人的装饰品有耳环、项饰、手镯、顶针、贝饰、香包、耳套、雪镜等。男人戴过用兽骨和铜铁制作的指环,开始时仅为拉弓射箭。雪镜有用马尾编织的和用桦树包子制作的两种。有一种顶针是用犴骨琢制的。香包通常用狍皮缝制,呈蝙蝠形、苹果形,两面绣花,是少女的饰物。
雕刻是鄂伦春族手工加工的一部分,也用于宗教用品,分浮雕和圆雕两种。浮雕主要雕刻在桦树皮器皿上,也包括刀鞘、马鞍、鹿哨、木盒上的雕刻。圆雕是用猎刀对木料、松树皮、兽骨等进行的立体雕刻,十分精致。雕刻的纹样主要有云纹、回纹、几何纹、波浪纹、环带纹、十字纹、团花等,花样主要有“奎叶格音”花、“珠勒都很”花、“南绰罗”花等。
十七世纪中叶以前,鄂伦春人狩猎的主要工具是弓箭、扎枪、驯鹿和猎犬,迁到黑龙江以南以后,猎马取代驯鹿。18世纪中叶,鄂伦春人已经开始使用火枪,但并未马上废弃弓箭,弓箭与火枪并用。鄂伦春人最早使用的是火绳枪、火镰枪和炮子枪等三种火枪。从19世纪末开始,陆续使用过各种步枪。由于地理环境的影响,鄂伦春人南迁后逐渐淘汰了驯鹿,改用猎马。在长期的野外饲养和狩猎训练的基础上,鄂伦春人培育了体型矮小、行动敏捷,速度、耐力俱佳而又善于在深山密林中穿行奔跑的鄂伦春马,成为狩猎的得力助手和运载工具。除此之外,鄂伦春猎人还使用地箭、猎刀、铁夹、桦皮船、滑雪板等作为狩猎工具。
鄂伦春人有4个狩猎期:2-3月份是鹿胎期;6-7月份是鹿茸、犴茸期;9月至落雪前是鹿尾期;落雪后的冬季是打皮子期或打肉期。这些时段统称为“红围期”,即狩猎的黄金期。
狍子、马鹿、驼鹿、梅花鹿、獐子、野猪等食草动物是猎人们经常猎取的对象,也是他们过去衣食所需的主要来源。食肉类的虎、熊、豹等猛兽,细毛类的貂、猞猁、水獭、灰鼠、貉、黄鼬、野兔、赤狐等,飞禽类的野鸡、树鸡、飞龙、天鹅、大雁、野鸭等,均是鄂伦春猎人的猎取对象。
历史上的鄂伦春人是足智多谋的猎手,在长期的狩猎生活中,总结出许多猎取动物的方法,最常使用的狩猎方法有寻觅法、跟踪法、瞭望法、堵截法、蹲守碱场法、蹲伏泡泽法、掏洞法、诱叫法、遛河法、窖鹿法等。
鄂伦春人在狩猎的间歇捕鱼。春天,鱼群从黑龙江逆流而上,进入大小支流,鄂伦春人用网和叉捕捉哲罗、细鳞等大鱼;夏季是垂钓的最好季节;秋天,各种鱼类顺流游回大河大江过冬,是挡梁子的最好季节,既可以捕到下水的鱼,也可以捕到上水的大马哈鱼;冬季,在冰面上搭盖窝棚凿冰洞叉鱼,也可在冰洞下穿网捕鱼。
鄂伦春妇女在春、夏、秋三季进行采集生产。春季采集野菜,秋季采、挖野果和块根植物等,而夏季主要采集蘑菇、木耳等菌类植物。夏季也是捡拾鸟蛋的季节。
历史上,鄂伦春人的房屋主要有“斜仁柱”、产房、土窖子、木刻楞房、桦皮棚(林盘)、布棚(麦汗)、高脚仓库(奥伦)等。“斜仁柱”是鄂伦春族游猎时最主要的住房,呈圆锥形。骨架用长若干米的主杆、带杈的树干和20多根“斜仁”(树干)搭成,其覆盖物有冬季用的狍皮围子,需用60余张狍皮缝制,也用桦树皮、芦苇帘和布围子。“斜仁柱”正对门的铺位叫“玛路”,是供神的地方,只许男性客人和男主人坐卧。儿子、儿媳住左侧铺位,父母住右侧铺位。中间有火塘,上吊一铁锅,也有用三角架支锅的。“奥伦”是一种搭盖在森林中的高脚仓房,存放暂时不用的衣着、肉干、干菜、粮食等。
鄂伦春人传统的交通工具主要有驯鹿、马、桦皮船、兽皮船、木筏、滑雪板和雪橇等。驯鹿是在南迁以前普遍使用的,南迁以后逐步被马所代替。鄂伦春人使用过以马皮、犴皮或鹿皮为底的船。
过去,鄂伦春人的饮食以兽肉为主,鱼、野菜为辅,后来传入了米面。鄂伦春人喜欢食用狍子、鹿、犴、野猪、熊肉,同时也食用小动物和飞禽肉。做法主要有煮手把肉、烤肉、烧肉、炖肉汤、晒肉干、杂花菜、灌血清、骨髓油、生狍肝和腰子等。米面食主要有面片、油面片、烙面饼、烧面、面汤、油炒面、肉粥、稠李子粥、黏饭等。鄂伦春语称油面片为“图胡烈”,将擀好的面一片片揪进滚开的白水里,捞出后拌熟肉片、食盐、野韭菜花等佐料,倒入加热的野猪油或熊油,拌匀后食用。稠李子粥是鄂伦春族一种特殊的吃法,将稠李子放入粥中煮,爆开呈粉红色即可食用,色艳味美。
鄂伦春族喜喝五味子汤和桦树汁。每年春季的五六月份,在桦树根部砍一个小口,桦树汁便会涌出,清澈透明,甘甜可口。鄂伦春人还喝一种称作“弟尔古色”的桦树浆,将桦树的外皮剥掉,用猎刀在树干上轻轻刮下乳白色的粘稠状树液,其味甘甜清爽。
过去,鄂伦春人穿的衣服主要是用狍皮缝制的,也用鹿皮和小犴皮。男皮袍有长袍和短袍两种。男皮袍的襟边、袖口均镶有黑色薄皮云字边,为了便于骑马,前后左右开衩。短皮袍在狩猎时穿用。女皮袍的样式与男皮袍大致相同,但前后不开衩,襟边、袖口等处镶有精美的薄皮云字边,前襟、袖口、双肩等处均绣有各种纹饰。老年人穿的皮袍,只镶边不绣花,着色较淡。皮袍的钮扣过去用兽骨或硬木做成,后来也用铜钮扣。过去腰带用鹿犴皮制作,后来年轻妇女多扎黄、紫、蓝色的布腰带,而老年妇女一般扎素色的腰带。传统的皮裤较短,只及膝,还需穿套裤,用狍皮或鹿皮制作,上边钉的皮绳系在裤腰带上,下面钉的皮绳系在鞋靿上。妇女穿的皮裤裤腰两侧开衩,裤腿及裤口处均镶有各种云字纹饰。
到了近代,各种布匹、绸缎传入鄂伦春地区,夏季男女都穿一种叫“查姆查”的布长衫。男人还穿马褂、坎肩和布小褂。冬季,男人戴一种用完整的狍头皮缝制的帽子,保留狍耳、眼、鼻,有的甚至将两个角保留下来。妇女们戴猞猁皮帽子,或吊有皮毛、绣有纹饰的毡帽。夏季,男人戴一种用布做的尖顶的“巴里”帽。女人夏季戴一种叫“奇哈布屯”的头饰。冬季穿的鞋有用狍腿皮做靿、狍脖子皮做靿底的半高皮靴。手套有“考胡路”、“瓦日格”和 “沙日巴黑” 3种,都是用狍皮制作的。
鄂伦春族用狍皮缝制一种叫“纳纳乌拉”的皮被。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另一种是用冬季猎到的狍皮缝制的睡袋,做双人睡袋需用8张袍皮,单人用6张狍皮。在野外狩猎时,猎人在冰天雪地里就宿于这种睡袋中。褥子有狍腿皮、狍皮、熊皮3种。
鄂伦春人传统手工业有桦皮制品、制革、皮制品、毛织品、木制品、骨制品、铁制品、铅制品等。鄂伦春人在每年的6-7月剥取桦树皮,经加工后可以制作种类繁多的器物,从日常生活用的碗、盆、桶、箱、篓、帽盒、针线盒、烟盒,到生产用的“古约文”(拾果具)、桦皮船、狍哨以及覆盖“斜仁柱”的“铁克沙”。桦树皮制品适应了鄂伦春人游猎生活的特点。鄂伦春人的皮制品大多用狍皮,其次为鹿、犴皮,其他兽皮则较少。
鄂伦春族的刺绣有直绣和缝绣两种。直绣是在衣物上用线绣成相应的图案;而缝绣是把兽皮、布剪成各种图案,缝合在衣服和鞋帽上。刺绣的图案主要有团花、几何纹、波浪纹、独立花纹、角隅纹和萨满服上的树木、动物、人物等。
剪皮是鄂伦春族妇女创造的一种十分独特的艺术形式。它利用桦树皮和兽皮剪制成人物、动物等形象,作为儿童的玩具;为了使皮袍、帽子、口袋、手套的口沿、四角美观、耐用,还剪制一些图案,用狍筋、鹿筋线缝上,成为一种艺术装饰品。神话故事、人物形象、动物形象、装饰图案等是剪皮艺术的题材。剪皮艺术反映了鄂伦春族在游猎生活中形成的审美观和对美的追求。
鄂伦春人还用马鬃、马尾、犴毛、熊毛等编织生活用品。鄂伦春人的装饰品有耳环、项饰、手镯、顶针、贝饰、香包、耳套、雪镜等。男人戴过用兽骨和铜铁制作的指环,开始时仅为拉弓射箭。雪镜有用马尾编织的和用桦树包子制作的两种。有一种顶针是用犴骨琢制的。香包通常用狍皮缝制,呈蝙蝠形、苹果形,两面绣花,是少女的饰物。
雕刻是鄂伦春族手工加工的一部分,也用于宗教用品,分浮雕和圆雕两种。浮雕主要雕刻在桦树皮器皿上,也包括刀鞘、马鞍、鹿哨、木盒上的雕刻。圆雕是用猎刀对木料、松树皮、兽骨等进行的立体雕刻,十分精致。雕刻的纹样主要有云纹、回纹、几何纹、波浪纹、环带纹、十字纹、团花等,花样主要有“奎叶格音”花、“珠勒都很”花、“南绰罗”花等。
鄂伦春族的节庆主要有篝火节、春节和抹黑节。鄂伦春语称篝火节为“古伦木沓”,祭祀火神之意,在每年的6月初举行。春节是鄂伦春族重要的节日。过去,除夕夜各家各户在住房前燃起篝火。年夜饭前,老人把各种神龛打开,摆放在屋内的“玛路”上,或到房后挂有神龛的地方,摆上酒肉,燃香上供,全家人依次向神偶磕头,祈求神灵保佑。在房门前或村屯道口为亡灵烧纸磕头后,全家人在一起吃团圆饭。初一早晨,全家人还要向东或南给“白纳恰”神(山神)磕头,祈求多赐猎物,尔后要相互拜年。正月十六过抹黑节,相互往脸上抹锅底灰,以驱赶鬼邪。现在更多含有游戏、喜庆之寓意。受周围民族的影响,现在也过端午节、中秋节、新年等。
鄂伦春是一个讲唱文学十分发达的民族,包括传说、故事、神话、谚语、谜语、歌谣、笑话、歇后语等。长篇讲唱文学“摩苏昆”是鄂伦春族民间文学的珍品。“摩苏昆”以说唱结合的形式,讲唱“莫日根”的英雄故事和苦难的身世,可以讲唱数天或数十天。“摩苏昆”的语言流畅、押韵、精练、朴实,曲调起伏变化不大,非常悦耳动听,带有浓郁的民族传统韵味。
鄂伦春族的音乐以“赞达温”山歌曲调为主,高亢清透,伴有延长音和颤音,优美动听。“赞达温”的歌词即兴添加,语言朴实,感情浓烈。仅有的一种乐器是叫“彭努哈”或“卡木斯堪”的口弦琴,音量虽微弱,但能吹奏出各种曲调。
鄂伦春族的舞蹈分仪式舞、娱乐舞、宗教舞三大类,共同特点是边歌边舞。动作由慢到快,动作激烈至高潮时结束。代表性舞蹈有“依和讷嫩”、“依哈嫩”、黑熊搏斗舞等。“依和讷嫩”是三年一次的氏族大会上进行的全族性舞蹈,十几人为一组,一人居中央,其余人手拉手围成圈儿跳。过去一个氏族集中起来传家谱和族谱时跳这种舞。流传于鄂伦春自治旗三人表演的黑熊搏斗舞,模仿黑熊搏斗嬉戏的内容,极富鄂伦春族传统文化的特色。表演时互相吼出“哈莫”、“哈莫”的声音,先由两人表演搏斗,最后第三者上来劝解。
鄂伦春人传统的婚姻由父母包办,实行一夫一妻的氏族外婚制,还实行间接的交错从表婚,经过求婚、认亲、过彩礼和结婚等过程,彩礼以马匹为主。严禁氏族内婚或性行为。男女婚姻多由男方托媒人求婚,一般求三次才成,第三次尤为关键。求成后,商定认亲、过彩礼的日期。在认亲的日子,男方要留在女方家,时间20天至1个月不等。女方要给未来的新郎换上用黑皮子镶边的新衣服和红布坎肩(背面和肩头绣有云纹),未来的新娘要把头发梳成两个辫子缠在头上,这是订婚的标志。在结婚那天,新郎和伙伴们以赛马的形式进入女方住地,经过一系列的仪式后,新郎当晚住在新娘家。第二天新娘被接到新郎住地。新郎的帽子上带貂尾和4个绣花飘带,新娘头上戴着饰品,男女都佩带猎刀,新娘在拜天地时头上蒙着花布。现在的婚姻形式与汉族基本相同。
鄂伦春人的葬式主要有风葬(也称树葬)、土葬和火葬,也实行过先树葬后土葬的二次葬。患急病的青年人和孕妇用火葬。人死后,穿好衣服头北脚南置于原来居住的“斜仁柱”内,用纸(过去还曾用桦树皮、兽皮等)蒙脸,其意是灵魂贴着纸尽快到阎罗王处。举行一系列的吊丧仪式后才能出殡。出殡前选一个有山有水的山坡下为墓地。出殡时由亲属和好友抬着棺材护送。如果死者的子女较多,出殡时请萨满送魂,以阻止死者灵魂危及子女。由死者家人扎一个草人,在草人上系很多线,子女各牵一条线,由萨满祈祷,最后萨满用神棒把线打断,将草人扔出,就认为死者的灵魂远去了。鄂伦春人有用死者坐骑殉葬的习俗,也可以将死者的衣物、马具驮于马上,绕葬地几圈以示殉马。鄂伦春人还要举行隆重的周年祭。
鄂伦春人的礼仪是以敬老为中心的。主要礼节有屈膝请安和磕头两种。晚辈人见到长辈要用请安礼,平辈人见面也要互致请安礼问候。磕头礼在祈神祭祖、婚丧、节庆等庄重场合施行。鄂伦春人非常尊敬老人和长辈。晚辈人在长辈面前要毕恭毕敬,长幼有序,行为得体。出远门前和回来后都要向长辈请安。出门或狩猎中遇到长辈,在相距很远的地方下马,步行迎上去请安,待长辈人过去后才能骑马行路。鄂伦春人热情好客,以诚待人,招待必尽诚意。天晚则留客人住宿。鄂伦春族男女有别,男客人不能坐儿媳妇和姑娘的铺位,女客人也不能坐男人的铺位。鄂伦春人各个家庭间有互相拜访的礼节。
“刻耶处”、“班吉”、“撒布卡”、“嘎拉哈”、赛马、射箭、射击、摔跤、拉杠、游泳、攀绳、爬杆、滑雪、滑冰、打秋千、扔石头、扳腕、拉钩等是鄂伦春人的传统游戏和体育项目。“刻耶处”是用木头制作的一种将牌,共120块,过去十分盛行。“班吉”是鄂伦春族的一种围棋,由棋盘和棋子组成,共37枚棋子。
鄂伦春族的禁忌主要有生产禁忌、妇女禁忌、生活禁忌、自然禁忌、动物禁忌等等。比如,狩猎前不能说能打到多少猎物,否则什么都打不到;女人不许坐在“玛路”上;妇女不许铺熊皮;对熊不能称熊,而称“太贴”;不能用刀或铁器捣火,否则冲犯火神;年轻人不能叫长辈人的名字等。
新中国成立以前,鄂伦春人普遍存在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神灵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崇拜和萨满教信仰。万物有灵是鄂伦春人原始崇拜和萨满教信仰的基础。
在鄂伦春人的崇拜物中,对熊、虎的崇拜带有图腾崇拜的痕迹。鄂伦春人认为人是熊变的,他们在猎熊过程中和猎到熊以后,尊称雄熊为“雅亚”(祖父)、“阿玛哈”(舅父)或“额替克恩”(老头),称母熊为“太贴”(祖母)或“额聂赫”(伯母)。在食用熊的过程中,伴随着一系列的祭熊、熊禁忌、崇拜熊、葬熊等仪式和行为。
在万物有灵的基础之上,鄂伦春人将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河湖、动植物等作为崇拜的对象。鄂伦春人认为,人死后的灵魂仍然存在,既可害人,也可佑人,于是祖先崇拜就产生了。
在为人治病、传教新萨满法术、举行祭神仪式时要跳神。跳神过程中,萨满依次唱请神歌、神的歌、送神歌。曲调多种多样,唱词即兴创作。
与原始宗教相联系的,还有占卜和巫术。主要有骨卜、树枝卜、枪卜、筷子卜、盆卜等。鄂伦春人的巫师,治病的被称作“巴克其”,治天花、麻疹的被称作“屋托钦”,主持祭神仪式的被称作“察尔巴来钦”等,他们在鄂伦春族中很受尊重。
鄂伦春是一个讲唱文学十分发达的民族,包括传说、故事、神话、谚语、谜语、歌谣、笑话、歇后语等。长篇讲唱文学“摩苏昆”是鄂伦春族民间文学的珍品。“摩苏昆”以说唱结合的形式,讲唱“莫日根”的英雄故事和苦难的身世,可以讲唱数天或数十天。“摩苏昆”的语言流畅、押韵、精练、朴实,曲调起伏变化不大,非常悦耳动听,带有浓郁的民族传统韵味。
鄂伦春族的音乐以“赞达温”山歌曲调为主,高亢清透,伴有延长音和颤音,优美动听。“赞达温”的歌词即兴添加,语言朴实,感情浓烈。仅有的一种乐器是叫“彭努哈”或“卡木斯堪”的口弦琴,音量虽微弱,但能吹奏出各种曲调。
鄂伦春族的舞蹈分仪式舞、娱乐舞、宗教舞三大类,共同特点是边歌边舞。动作由慢到快,动作激烈至高潮时结束。代表性舞蹈有“依和讷嫩”、“依哈嫩”、黑熊搏斗舞等。“依和讷嫩”是三年一次的氏族大会上进行的全族性舞蹈,十几人为一组,一人居中央,其余人手拉手围成圈儿跳。过去一个氏族集中起来传家谱和族谱时跳这种舞。流传于鄂伦春自治旗三人表演的黑熊搏斗舞,模仿黑熊搏斗嬉戏的内容,极富鄂伦春族传统文化的特色。表演时互相吼出“哈莫”、“哈莫”的声音,先由两人表演搏斗,最后第三者上来劝解。
鄂伦春人传统的婚姻由父母包办,实行一夫一妻的氏族外婚制,还实行间接的交错从表婚,经过求婚、认亲、过彩礼和结婚等过程,彩礼以马匹为主。严禁氏族内婚或性行为。男女婚姻多由男方托媒人求婚,一般求三次才成,第三次尤为关键。求成后,商定认亲、过彩礼的日期。在认亲的日子,男方要留在女方家,时间20天至1个月不等。女方要给未来的新郎换上用黑皮子镶边的新衣服和红布坎肩(背面和肩头绣有云纹),未来的新娘要把头发梳成两个辫子缠在头上,这是订婚的标志。在结婚那天,新郎和伙伴们以赛马的形式进入女方住地,经过一系列的仪式后,新郎当晚住在新娘家。第二天新娘被接到新郎住地。新郎的帽子上带貂尾和4个绣花飘带,新娘头上戴着饰品,男女都佩带猎刀,新娘在拜天地时头上蒙着花布。现在的婚姻形式与汉族基本相同。
鄂伦春人的葬式主要有风葬(也称树葬)、土葬和火葬,也实行过先树葬后土葬的二次葬。患急病的青年人和孕妇用火葬。人死后,穿好衣服头北脚南置于原来居住的“斜仁柱”内,用纸(过去还曾用桦树皮、兽皮等)蒙脸,其意是灵魂贴着纸尽快到阎罗王处。举行一系列的吊丧仪式后才能出殡。出殡前选一个有山有水的山坡下为墓地。出殡时由亲属和好友抬着棺材护送。如果死者的子女较多,出殡时请萨满送魂,以阻止死者灵魂危及子女。由死者家人扎一个草人,在草人上系很多线,子女各牵一条线,由萨满祈祷,最后萨满用神棒把线打断,将草人扔出,就认为死者的灵魂远去了。鄂伦春人有用死者坐骑殉葬的习俗,也可以将死者的衣物、马具驮于马上,绕葬地几圈以示殉马。鄂伦春人还要举行隆重的周年祭。
鄂伦春人的礼仪是以敬老为中心的。主要礼节有屈膝请安和磕头两种。晚辈人见到长辈要用请安礼,平辈人见面也要互致请安礼问候。磕头礼在祈神祭祖、婚丧、节庆等庄重场合施行。鄂伦春人非常尊敬老人和长辈。晚辈人在长辈面前要毕恭毕敬,长幼有序,行为得体。出远门前和回来后都要向长辈请安。出门或狩猎中遇到长辈,在相距很远的地方下马,步行迎上去请安,待长辈人过去后才能骑马行路。鄂伦春人热情好客,以诚待人,招待必尽诚意。天晚则留客人住宿。鄂伦春族男女有别,男客人不能坐儿媳妇和姑娘的铺位,女客人也不能坐男人的铺位。鄂伦春人各个家庭间有互相拜访的礼节。
“刻耶处”、“班吉”、“撒布卡”、“嘎拉哈”、赛马、射箭、射击、摔跤、拉杠、游泳、攀绳、爬杆、滑雪、滑冰、打秋千、扔石头、扳腕、拉钩等是鄂伦春人的传统游戏和体育项目。“刻耶处”是用木头制作的一种将牌,共120块,过去十分盛行。“班吉”是鄂伦春族的一种围棋,由棋盘和棋子组成,共37枚棋子。
鄂伦春族的禁忌主要有生产禁忌、妇女禁忌、生活禁忌、自然禁忌、动物禁忌等等。比如,狩猎前不能说能打到多少猎物,否则什么都打不到;女人不许坐在“玛路”上;妇女不许铺熊皮;对熊不能称熊,而称“太贴”;不能用刀或铁器捣火,否则冲犯火神;年轻人不能叫长辈人的名字等。
新中国成立以前,鄂伦春人普遍存在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神灵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崇拜和萨满教信仰。万物有灵是鄂伦春人原始崇拜和萨满教信仰的基础。
在鄂伦春人的崇拜物中,对熊、虎的崇拜带有图腾崇拜的痕迹。鄂伦春人认为人是熊变的,他们在猎熊过程中和猎到熊以后,尊称雄熊为“雅亚”(祖父)、“阿玛哈”(舅父)或“额替克恩”(老头),称母熊为“太贴”(祖母)或“额聂赫”(伯母)。在食用熊的过程中,伴随着一系列的祭熊、熊禁忌、崇拜熊、葬熊等仪式和行为。
在万物有灵的基础之上,鄂伦春人将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河湖、动植物等作为崇拜的对象。鄂伦春人认为,人死后的灵魂仍然存在,既可害人,也可佑人,于是祖先崇拜就产生了。
在为人治病、传教新萨满法术、举行祭神仪式时要跳神。跳神过程中,萨满依次唱请神歌、神的歌、送神歌。曲调多种多样,唱词即兴创作。
与原始宗教相联系的,还有占卜和巫术。主要有骨卜、树枝卜、枪卜、筷子卜、盆卜等。鄂伦春人的巫师,治病的被称作“巴克其”,治天花、麻疹的被称作“屋托钦”,主持祭神仪式的被称作“察尔巴来钦”等,他们在鄂伦春族中很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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