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的民俗文化
作者:这里是草原
日期:2020-09-27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的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旗、阿荣旗,黑龙江省的塔河、呼玛、逊克、嘉荫县和黑河市。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的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旗、阿荣旗,黑龙江省的塔河、呼玛、逊克、嘉荫县和黑河市。

“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即:“使用驯鹿的人”和“山岭上的人”。

鄂伦春民族有自己的语言,一般通用汉语文。信奉萨满教,崇拜自然。

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尚未形成社会分工,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社会生产以集体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五十年代后,在政府的扶持下,鄂伦春人开始走出森林从事农耕和工业生产。
鄂伦春族的祖先是森林人,到了元代,称之为“林中百姓”。明代泛指为“北山野人”,游猎于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

鄂伦春民族自古信仰原始“萨满教”,北方深山中的黑熊是他们敬仰的图腾。他们认为远古时期鄂伦春人与熊有着血缘关系,他们把熊称为“祖父”和“祖母”。鄂伦春民族是个性格爽朗、豁达,喜爱歌舞的民族。他们的民歌多为自编自唱的即兴歌曲,而舞蹈内容和动态也因生活地域及方式的特殊,形成了以模拟动物姿态和生产动作为主的特点。多是反映狩猎和采集生产的
鄂伦春族于1953年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结束了漂泊不定、风餐露宿的游猎生活,过上了安定幸福的日子。

在定居前,秋冬居于山沟,春夏栖于河边。因忙于渔猎、故居无定所。每每循踪而近,逐兽而居。其住所十分简陋,称“仙人柱”(撮罗子,即帐幕)。将几十根5至6公尺长的木杆在上端绑紧,下端分开立于地面,塔成园锥形架子。上面冬天覆盖兽皮和芦苇,夏天覆盖桦树皮,帐篷里边用木头铺成地铺,上面铺草,再铺狍皮褥子即可住人。在长期的游猎生活中,创造了极富民族特色的狍皮服饰文化。狍皮不仅经久耐磨,而且防寒性能极好。不同季节的狍皮,可以制作各种不同的衣着。如秋冬两季的狍皮毛长而密,皮厚结实,防寒力强,适宜做冬装。夏季的狍皮毛质稀疏短小,适宜做春夏季的衣装。
静夜
鄂伦春族很注重礼仪,有尊老爱幼的传统,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让老者坐在正位,饮酒要由老人开杯,吃肉吃饭要等老人举刀动筷后其他人才能动。鄂伦春族好客,宾友光临,除好酒好肉接待外,客人临别之际,还要馈赠自家的土特产。鄂伦春族待客纯朴、诚恳,猎人驮肉归来,不管相识与否,只要你说想要一点肉,主人立即把猎刀交给你,从何部位割,割多少,都由客人自己动手,主人十分慷慨大方。

鄂伦春自古以来繁衍生息在黑龙江流域和大小兴安岭的密林深处,世代以游牧和狩猎为生,所以火对鄂伦春人尤为重要。鄂伦春人对火既敬重又畏惧,古伦木沓节就是一种源于火神信仰的文化现象。
“古伦木沓” 节
“古伦木沓”为鄂伦春语,意为祭祀火神。古伦木沓节由祭祀火神的仪式演变而来。自古以来,鄂伦春人每到年节或吉日,家家户户都要在门前燃起篝火,并焚香跪拜祷告,以求火神保佑平安:饭前还要向火塘洒酒抛肉,以示供奉。长此以往,形成了一种世代传承的民间习俗。

鄂伦春族古伦木沓节活动习惯在每年的春季举行,届时人们带着好酒好肉及帐篷等物,举家骑马到预定地点参加活动。节日期间,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白天则举行赛马、射箭、射击、摔跤及唱歌、跳舞、讲故事、下棋、玩木牌等文体活动;晚上拢上篝火,请萨满跳神,祭神祭祖。

古伦木沓节并非是单一的祭神祭祖日,同时还蕴含着丰富的鄂伦春族文化内涵。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古伦木沓节有很长时间停止活动,近几年虽然有群众自发性地加以恢复,但活动的方式和内容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传统活动濒临消失。

鄂伦春人神秘的原始文化是我国民族文化宝库中的一颗明珠,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的改变,这个曾经被誉为“马背上的民族”很多特色的游猎文化和民俗风情正在慢慢消逝,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古伦木沓节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在推广旅游文化的同时,也正在加大力度做好民族遗产的保护,让这些珍贵的民俗文化得以流传和延续。
标签:
民俗鄂伦春
关于我们
微信公众号:这里是草原
微信号:大旗文化
投稿建议
投稿:fuwu@enpx.com
合作:wx@enpx.com
备案
蒙ICP备20000216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00号
内蒙古大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