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满及萨满教
来源:这里是草原
日期:2021-11-18
萨满教是在原始信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民间信仰活动。流传于中国东北到西北边疆地区操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蒙古语族、突厥语族的许多民族中,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赫哲族和达斡尔族、青海土族到20世纪50年代初尚保存该教的信仰。
萨满
萨满教巫师“萨满”一词为满-通古斯语族语言,原意为“因兴奋而狂舞的人”。后为萨满教巫师的通称。其他语族则有不同的名称,如蒙古族称“波”(男)、“乌得干”(女),达斡尔族称“雅达干”,哈萨克、维吾尔等族称“喀木”等。

一般被认为是氏族萨满神在氏族内的代理人和化身,从而是本氏族的保护人。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萨满。

其主要职能有:

(1)在氏族宗教节日或重大事件发生时为氏族举行祭祀祈祷仪式;

(2)为氏族成员求儿求女,保畜兴旺;

(3)担任“巫师”,为氏族成员跳神“治病”。

每个氏族往往需多人分担,按其“神通”大小,各有分工,并有不同名称。如赫哲族“萨满”,据称能通一切鬼神,能治一切病症,而“阿哈”仅通一两种鬼神,只能“治”时疫及传染病等;“佛日朗”专主祈祷;“伊车冷”看香头;“八车冷”司上卦看病;“杭阿朗”司上卦占卜等。

老萨满死亡,须有新萨满继承。新萨满必须采用“神选”方式产生。早期一般不是世袭,而是在氏族内找一个具有萨满“特殊品质”的青年男女作为候选人,经老萨满在适当时期为之举行领神仪式而就任;后来多半由老萨满的具有萨满“特殊品质”的子女或其他亲属继任。

但也必须举行“领神”仪式才能为全氏族所承认。萨满必备的神具有神衣、神帽、神鼓、神靴、神刀、神杖以及各种神偶等。神具早期都由氏族负责制作,后来改为自备。这些神具被认为具有超自然的性能,是萨满大小护神的“容器”或“居留处”,故不能一次备齐,只能随着“法术”的提高和年限的增加而逐步取得。一般是先有鼓和鼓槌,最后是神衣、神帽。
萨满教
原始宗教的一种晚期形式。因满-通古斯语族各部落的巫师称为“萨满”而得名。形成于原始社会后期。具有明显的氏族部落宗教特点。各族间虽无共同经典、神名(近亲部落除外)和统一组织,但彼此有大致相同的几个基本特征。相信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一般认为人有三个性能不同的灵魂。

如赫哲族人认为人有“生命魂”、“思想魂”和“转生魂”等。认为宇宙有上、中、下三界,上界为天上,神灵所居;中界即人间,人类所居;下界为阴间,鬼魔和祖先神所居。上界又分为若干层(通常为七层),最高神主居于最上层,其余诸神居于以下各层。下界亦分为若干层(有三层、七层等说),分居大小鬼魔。认为宇宙万物、人世祸福皆由神鬼主宰,神灵赐福,鬼魔布祸;氏族萨满神为保护族人,特在氏族内选派自己的代理人和化身--萨满,并赋予特殊品格以通神,为本族消灾求福。有全氏族参加的宗教节日和宗教仪式。

随着原始公社的逐渐瓦解,不断增加与阶级分化相适应的新内容。主要流行于亚洲和欧洲的极北部。美洲的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的宗教,性质与萨满教类似。中国的满(十七世纪前)、蒙古(十三世纪以前)、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七世纪前)均曾普遍信仰,解放前东北地区的赫哲、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中,也相当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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