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包营造技艺,蒙古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二十)
作者:这里是草原
日期:2020-09-25
申报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
蒙古包是蒙古族和北方游牧民族最有代表性的民居,秦汉时期,匈奴人是北方草原的霸主。《史记.匈奴列传》中就有“匈奴父子乃同穹庐而卧”的记载。其中,简单的“穹庐”二字已经清晰地勾勒出了当时建筑的形象,即带有穹隆顶的房子。

2008年,蒙古包营造技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Ⅷ-181。
蒙古包以木头、毛绳、毡子三位一体的材料,“套脑”(天窗)、“乌尼”(伞股式辐射的椽子)、“哈纳”(网格状木围墙)三位一体的架木,幪毡(覆盖天窗的部分)、顶篷(覆盖“乌尼”的部分)、围毡(覆盖“哈纳”的部分)三位一体的苫毡,组合成一种最适合北方气候和游牧生产的独特民居。由于它基本上是一种“三段组合”的房屋,可以化整为零,材料也轻捷便携,可以反复使用,所以建造、拆卸、搬迁、修理都十分方便。
西乌珠穆沁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北部,旗内蒙古族居民近五万人,占总人口的68%。西乌珠穆沁旗蒙古包制作工艺讲究,结构主要由架木、苫毡、鬃绳三部分组成,一般采用榆木制作,构架中不能有铁钉。这种蒙古包内部宽敞舒适,用特制的木架作“哈纳”,用两至三层羊毛毡围裹,再用马鬃或驼毛拧成的绳子捆绑在外。其顶部用“乌尼”作支架,呈天幕状。圆形尖顶开有天窗即“套脑”,“套脑”上覆盖四方的羊毛毡,可通风、采光。
陈巴尔虎旗蒙古包又称“苇帘蒙古包”,系用苇子建成。陈巴尔虎旗人于清代雍正十年(1732)自齐齐哈尔迁至蒙古,驻守呼伦贝尔,他们因地制宜,利用当地的柳条和湖边的芦苇搭建了夏天住的蒙古包。这种蒙古包就地取材,手工制作,简洁实用,美观大方,不渗不漏,凉爽宜人。
蒙古包营造技艺由架木和苫毡的制作及装饰等环节构成,它集木工、刺绣、雕刻、绘画、编织等为一体,集蒙古族民间手工技艺之大成。蒙古包及其营造技艺是蒙古民族游牧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长期的生产斗争、生活实践中积累形成,与自然环境相适应,具有独特的地域文化风格。

“哈纳”具有伸缩性,能自由变化,蒙古包的高低、大小可按需要调节,遇到雨季、风季气候突变和居住人口增减等情况都能应付自如。
圆形结构造型减少了风雨和沙尘对蒙古包的袭击,使之能够更好地适应蒙古高原严寒、酷热的大陆性气候。

技法独特、传承久远的蒙古包营造技艺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当前游牧生活逐渐转向定居生活后,蒙古包营造技艺趋向衰微,值得认真总结和传承。
关于我们
微信公众号:这里是草原
微信号:大旗文化
投稿建议
投稿:fuwu@enpx.com
合作:wx@enpx.com
备案
蒙ICP备20000216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00号
内蒙古大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