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玛,蒙古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十六)
作者:这里是草原
日期:2020-09-24
申报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查玛是藏传佛教为了弘扬佛法、传播教义、坚定信念、阻止邪恶诱惑而举行的一种原始宗教仪式,后逐渐演变成一种包含舞蹈、音乐、诗歌、美术、油塑、木偶等的综合性宗教艺术。查玛随着宗喀巴所创建的黄教传入内蒙古,在内蒙古流传已有四百多年。

2008年6月14日,查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Ⅲ-57。
查玛有跳、唱、念、打等动作。先由徒弟喇嘛根据佛经的道理创作,经活佛、高僧们审定后,才能公开跳。“查玛本”是查玛的首舞。查玛穿金戴盔,手执多种兵器,以“九九八十一”的作战动作来表现查玛的武功,带有浓厚的战斗气息和英雄气势。

然后跳兽禽舞、凤舞等拟兽禽类动作和生活情态的舞蹈段落,最后再跳带有祭祀送鬼仪式的一种综合性舞,以脚踢、踏、腾、跳、跺等动作,舞出各种清脆、复杂的节奏。
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绝大多数的寺庙每年都会由喇嘛跳一次查玛,其表现形式包括“经堂查玛”、“米拉查玛”和“广场查玛”三种,广场查玛舞蹈性强,程式固定,动作规范,参与人数众多,因而流传较为普遍。

查玛一般由13--15个舞蹈段落构成,在内蒙古地区,以广宗寺、乌审召、镶黄旗的查玛最具代表性。其中广宗寺查玛系由阿拉善广宗寺第一代活佛罗桑图登加措所编创,主要流传于阿拉善地区的各大小寺庙,表演目的在于祛灾除祸,保佑生灵平安,祈祷世间安康吉祥。
广宗寺查玛共有14个舞段,跳完需60分钟,整场舞蹈以圆圈为线完成。它大致分为赞颂舞、欢乐舞、鸟兽舞三种舞形,其中的36个查玛神由36人扮演。舞蹈者有严格的出场顺序及各自固定的位置和动作,不得违反。查玛乐队由15人组成,其中迎神乐演奏5人,定位伴奏10人。演奏中方法灵活,变化明显。乐队所用主要乐器包括法鼓2面,苍(钹)2副,法号2只,甘登2只,毕西古尔4只。

广宗寺查玛具有浓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对蒙古族舞蹈、音乐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具有宗教学、民俗学、艺术学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从1778年到1960年的两百多年间,广宗寺查玛在阿拉善各大寺庙从未间断,造就了一批查玛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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