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蒙古族民歌,蒙古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十)
作者:这里是草原
日期:2020-09-21
申报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
乌拉特民歌以它起源,形成内容、唱腔、风格与其他民歌截然不同的经典歌曲,流传至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2011年,入选中国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

乌拉特蒙古族民歌主要流行在四个地区:乌拉特前、中、后旗牧区及包头西部蒙古族居住区,这四个地区的民歌风格各不相同。
新中国成立后,近邻鄂尔多斯民众大量涌入乌拉特中、后旗,民歌内容和唱腔、旋律等演唱风格随之有所改变,而乌拉特前旗牧区,还完整地保留着古老乌拉特原生态民歌独特的风韵。
乌拉特民歌有长、短调之分,长调民歌(诗歌)在酒席场合很受尊重,如婚礼、祝寿、过节等酒席上什么时候唱什么歌都有很严格的规定。

开头歌曲《三福》长调,五组轮回,一组三首,每首歌曲后面加唱“衬歌”,延续整体歌曲的完整性,结尾歌曲《阿拉腾杭盖》诗歌,也是原汁原味的乌拉特民歌最具代表性的特征。
乌拉特民歌的语言生动传神,它并不是生活当中的一般意义上的民歌形式,而是唱腔上讲究缓慢悠长,内容上反映人生哲理,讲究比兴等传统的诗歌手法,教育意义深刻,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是百姓的杰作,是大众语言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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