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四胡音乐,蒙古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八)
作者:这里是草原
日期:2020-09-21
申报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通辽市蒙古族四胡,蒙古语称“侯勒”、“胡兀尔”、“胡尔”,康熙朝编纂的《律吕正义后编》中称之为“提琴”。2006年,蒙古族四胡音乐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蒙古族四胡是最具蒙古族特色的乐器之一,分高音四胡、中音四胡和低音四胡三类。
蒙古族四胡是最具蒙古族特色的乐器之一,分高音四胡、中音四胡和低音四胡三类。
高音四胡音色明快、脆亮,多用于独奏、重奏、合奏;中低音四胡音色浑厚、圆润,擅长演奏抒情性乐曲,并主要为科尔沁民族说唱艺术乌力格尔和好来宝伴奏。
蒙古族四胡在蒙古族人民的文化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蒙古族四胡代表性曲目有《赶路》、《八音》、《阿斯尔》(以上为大四胡)、《莫德列马》、《弯弯曲曲的葡萄藤》、《荷英花》(以上为小四胡)等。蒙古族四胡文化积淀丰厚,表现力丰富,技艺自成一体,旋律悠扬、古朴,是从事半农半牧生产方式的蒙古族人民杰出的音乐创造,在蒙古族历史学、文化学、民俗学、中外文化交流等方面都具有很高的学术研究价值。
元朝以后,四胡艺术广泛流传,曾一度风靡于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华北等汉族聚居地区,对汉族民间说唱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位于科尔沁草原腹地的通辽市是目前四胡艺术最为繁盛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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